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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书名: 狂妃嫁到诸邪退散 第379章 作者:春笔秋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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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叶繁想太多。

“呵,必须要见过才能认出你来吗?叶四公子,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不要总是用你自己的情况去衡量旁人,太狭隘了。坐井观天说的就是你这样的人。”熙明华憋了一肚子的火,区区一个叶繁也敢在她的面前耀武扬威,她看叶家是太滋润了些!

不待叶繁反驳,熙明华就冷笑起来:“虽然我从未见过你,可这京城还能找出第二个骑着战马却做文生打扮的奇葩吗?难道你不知道你一直都是京城的笑话吗?若是要骑马,就正经的换上骑装。穿着文生长袍骑马,你不怕从马上摔下来,我们还怕把马给伤了呢。像叶四公子这般的人物,别说是大燕,全天下都未必能找出第二个,我若是认不出你,岂不是比你还蠢了?”

熙明华在气头上,再加上叶繁实在是过分,她是火力全开。

“你!”叶繁猛地涨红了脸,被堵得说不出话来,在太阳下就更觉的浑身燥热心中烦躁,只能死死的瞪着熙明华,在心中安慰自己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

阳光下,熙明华的脸庞微微闪着光芒,细腻的白嫩肌肤更是不见一丝瑕疵,再加上如同山泉的眸子,清冷的气质,叶繁虽说是用一种挑剔和看敌人的目光在盯着她,却也不得不承认熙明华的确是少见的美人,就连仙儿表妹也不能与之相比。

脸倒还是次要,最重要的是那种凛然的气质,足够令熙明华无论何时何地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叶繁虽然一向喜欢做林云仙的护花使者,喜欢的就是林云仙这一款弱不禁风还懂诗词歌赋的才女,可他也不得不承认,只看外表的话,熙明华的确是远远的胜过林云仙。

不,人怎么能只看外表呢?太肤浅了。叶繁立刻在心中警示了自己几句,心道仙儿表妹的内心是美的,这就足够她胜过任何徒有其表内心如同蛇蝎的女人了。

叶繁在看着熙明华,熙明华也在回想前世关于叶繁的种种。

说实话,她对叶家的另外三个公子还稍微有点印象,因为这三位都是在军中的,也是实打实的有些成绩。

叶繁……

熙明华死的早,不知道他后来会不会有什么更高的成就,至少在她还活着的时候,叶繁并没有特别出色。

当然,叶繁整体的情况绝对不平庸。

叶家的其他男子全都从军,他是唯一一个靠着自己的真才实学一步一步考出来的,在熙明华前世考取了二甲的进士,而且在前十名里,才学相当不俗。

定国公叶家是将门,出一个读书的种子不容易,培养起来更是不容易。

叶繁自己身在将门却不从军,从小也被不少人看做是不合群的怪胎。

但是在熙明华看来,这正是叶家的聪明之处。

一个家族想要一直枝繁叶茂下去,就不能总在一棵树上吊死。

叶家虽说是将门,可谁都能看出来,随着大燕的国力强盛,随着九禹山各种古怪而又神奇的器具、道具发明出来,在很大程度上是削弱了将门权柄的。

就像那些农具的复原和发明一样,有了更加便利的工具,对农民在耕作时个人的能力要求就降低许多。就算是小孩子也可以使用一些农具做到从前必须要一个壮年男子才能做到的工作,过去需要十几个人才能完成的劳作现在只需要几个人而已,极大的解放了劳动力。

多余的劳动力便转向了手工作坊,进入了城市。

而军事上,大燕早就已经在运用火药、火枪乃至火炮。

随着国力的强盛,设置在九禹山的军工作坊也有了许多新的发明和进展,比如火枪现在就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改良,极大的改善了装填火药速度慢且不安全的初期设置,从最初的需要士兵装填火药进化为只需要装填几颗小小的弹丸。

与此同时,火枪的威力却也得到了更大的提升。

有了这样威力强大的武器,对普通士兵乃至将军的个人战斗能力就会有所降低——谁让别的国家都没有这样的强大武器呢?而只要有了火枪,哪怕是从来没有受过一天训练的佃农,也能打死全副武装的士兵。

如今对将门的要求,已经逐渐转移到兵书、计谋、战法等方面。

这不仅仅需要读那几本经典的兵法著作,更要求将领有广阔的视野,丰富的知识储备,运筹帷幄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不能纸上谈兵。

要求不可谓不高,可熙明华觉得,叶繁就是叶家转型的一个选择。

叶繁是有真才实学的,又是出身将门,在未来的某一天,叶繁或许会成为文官里最会打仗的。

虽然现在看起来是个傻子……

但熙明华很快想到自己的前世其实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可见世界上没有那么完美的人,除非尝到过死一次的教训。

熙明华成长起来的代价,不可谓不大!

她突然笑了,笑容中带了三分鄙视七分嘲讽:“叶四公子,不知你拦着我的马车,是要拦路打劫还是借机教训,我就不问你为何要这样做了,我只是想劝叶四公子,做事情之前要先动动脑子。不管你是打算拦路抢劫还是要教训于我,最好先掂量一下看你到底配不配!这儿是京城,天子脚下,不是你叶家的一言堂!这金云大道可不仅仅只有我的清宁郡主府,别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明儿早上被御史参上一本,你这辈子怕是别想科举了!”

叶繁先是愤怒于熙明华的嘲讽,紧接着更是暴跳如雷:“你这是在威胁我?”

叶繁是真正衔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虽说被将门看做是怪胎,但他在游学之前就已经考中了举人,这样的成绩足够任何一个人骄傲得意——这年月三十岁的举人就已经很不错的青年才俊,叶繁当年考中举人的时候不过刚刚十六岁!

这就是所谓的天才了。

他可谓是年少得意,再加上家世出众,一辈子都站在人群的焦点,一直被掌声与仰慕眼光所包围,从来都不需要去考虑所谓的后果。

以定国公府的势力,只要叶繁不造反,那几乎就可以横着走。

在叶繁的心里,他的功名那是自己寒窗苦读换来的,是正儿八经的真才实学,而熙明华明明只是一个出身低贱的野种,却是凭借着投机取巧和陷害旁人就混到了一个一品郡主,这让人如何服气?

更别说,现在熙明华还在这里威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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